文章来源:网络 ,标题:中娱:擅自删差评被罚: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刷好评”被严禁- 责任编辑: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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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获表决通过
擅自删差评最高可罚款50万
昨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草案)》。这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子商务法(草案)》的通过将为普通百姓日常生活带来哪些改变?记者现场第一时间帮您总结10大亮点。
「亮点1」微商、直播销售等也被列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国民的购物方式早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各种销售不仅仅存在淘宝、京东、小红书等电子商务平台上,利用朋友圈、直播等方式的销售层出不穷。《电子商务法(草案)》明确:微商等列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约束。
草案: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亮点2」淘宝个体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卖自家土鸡蛋等情况除外
目前,个人开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很多“微商”的进驻几乎是零门槛。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草案: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亮点3」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刷好评”被严禁
“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2元红包哦!”网购中,部分卖家在评论上做起文章,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一方面购买“水军”刷好评,这样的举动将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