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世杰照片资料及家庭背景 曾世杰案最新进展及杀人原因
曾世杰,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8级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生,来自四川凉山州的农村家庭。2010年3月30日晚9:10左右在江安校区明远湖边制造凶杀案,造成一死二伤。2010年12月29日,成都中院对川大学生曾世杰“因丑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判决中重申了一审复审采纳的司法鉴定意见,认为曾世杰在作案时无精神障碍,并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其行为负责。
曾世杰右(四)
2011年02月16日,在向省高院提起上诉后,姚飞律师已经和高院联系,准备为曾世杰做第二次精神鉴定。
曾经的曾世杰被认为是天才少年,他在高考中也不负众望的夺取了县高考状元的头衔。不过曾世杰跟马加爵极为相似,都是学习成绩极好,但家境贫穷,两人且都有极强的自尊心。曾世杰之所以杀人就是因为同学嫌他丑,他认为受到了歧视,所以展开报复。「导读」中文名:曾世杰 性别:男 国 籍:中国 民 族:汉 出生地:四川凉山州 职 业:大学生 毕业院校: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曾世杰案 案情回顾 为何杀人?有
中文名:曾世杰
性别:男
国 籍:中国
民 族:汉
出生地:四川凉山州
职 业:大学生
毕业院校: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曾世杰案案情回顾
为何杀人?有人嫌他长得丑
2010年3月30日,四川大学学生曾世杰在江安校区明远湖边将同校女生彭某杀死,并将另两名同校男生砍伤。事后,经多方调查和曾世杰自己交代,他与受害者并不认识,只是进入大学后,认为自己遭到周围同学歧视,又因容貌遭到别人嘲笑,最终出手杀人。
·2010年9月3日,成都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曾世杰提出要做精神病鉴定。
·2010年12月3日,此案一审复审,鉴定报告显示曾世杰精神正常。
·2010年12月29日,成都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3月19日,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2013年1月11日,成都中院重新开庭审理,该案未当庭宣判。
·2014年2月28日,成都中院将对该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