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兴的新剧《黄金瞳》正在热播中,但是张艺兴最近却遇到了一些事,张艺兴受到了网络暴力,之后张艺兴将该网友告上法庭,张艺兴名誉案胜诉之后张艺兴却不要求赔偿,这是怎么回事?
张艺兴名誉案胜诉
3月5日,张艺兴名誉权案获得胜诉,被告杨某某被判罚4万元精神损失费和1万元开庭维权合理费用1万元,共计5万元。而杨某某刚满24岁,因其家境贫寒,又在发表不当言论后及时公开道歉,张艺兴方就善良的向法官求情,不再要求判罚的金额。
张艺兴名誉案胜诉
杨某某在2016-2017年间,频繁发表多条诋毁张艺兴的言论,言词粗鄙不堪,含有大量谩骂和诅咒,发布的''张艺兴暴毙街头''等等在社交平台引起很大影响,严重伤害了张艺兴的名誉权。
张艺兴名誉案胜诉
张艺兴方即刻发表律师函,对明星的名誉权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艺兴方发现杨某某刚满24岁,初中毕业后就进入社会,因家境贫寒小小年纪就出来打工,没有受到良好教育,相当于法盲,杨某某诚恳道歉感动了张艺兴,更是免去了5万元的罚款,相信她以后不会再做傻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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