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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谈王宝强离婚:自曝“家丑”是自由

来源:范儿谷    阅读: 9.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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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王宝强离婚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话题热度高涨,甚至改过了里约奥运,神十一升空等等。新华社针对这种现象发文称“影视明星炒作家丑,令人不齿。”

检察日报谈王宝强离婚:自曝“家丑”是自由

王宝强离婚案

10月19日下午《检查日报》的官博发长文,题目为《‘自曝家丑’是王宝强的自由》。文中表示“一个明星的婚变和一个普通人的婚变并没有什么区别。对明星个人,除了需要分割的财产多得多,和普通人区别确实不大,但对社会来说,不同人婚变产生的示范指引作用,区别还是挺大的。这也正是我关注王宝强离婚官司的原因。”

  以下为新华社报道原文: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某明星离婚案官司与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引发大批媒体和群众围观。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

检察日报谈王宝强离婚:自曝“家丑”是自由 第2张

王宝强马蓉离婚

常 言道:“家丑不可外扬。”普通人尚且明白这个事理,作为影视明星更应明白。发生家庭婚变,一般人都会低调处理。作为某些影视明星,却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 微博发布,又是在新片发布会上大讲此事,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舆论场中并持续发酵,形成强大的关注度效应。这种违逆中国传统道德,利用家丑来造影响的行为,真是毁人“三观”。

正如一些网友所称,一场本很正常的婚变,竟带火了其执导的影片,使其未映先火。沸沸扬扬的离婚事件,不过是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划的一出闹剧。试想,当这些信息被媒体报道放大,一次次引爆各大社交媒体平台,网友再讨论,形成新的所谓“线索”,从而形成叹为观止的互动效应。难怪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炒作家丑的行为,已经成为影视娱乐公司内部的一种“赢利模式”。

检察日报谈王宝强离婚:自曝“家丑”是自由 第3张

新华社谈王宝强离婚

一场“明星离婚闹剧”透出如此吊诡的味道,而一些媒体、商业网站和营销平台利用“明星效应”去跟进时,广大网友其实是被利用了,无形当中成了有关推手的造利工具。

也许,围在朝阳法院门口的媒体和群众迟早会明白,其实一个明星的婚变和一个普通人的婚变并没有什么区别,是利益让它产生了区别。

  下面是检察日报全文:

检察日报谈王宝强离婚:自曝“家丑”是自由 第4张

检察日报微博截图

检察日报谈王宝强离婚:自曝“家丑”是自由 第5张

检察日报介绍

检察日报谈王宝强离婚:自曝“家丑”是自由 第6张

检察日报全文

检察日报谈王宝强离婚:自曝“家丑”是自由 第7张

检查日报驳新华社

检察日报谈王宝强离婚:自曝“家丑”是自由 第8张

检察日报谈王宝强离婚

一千个人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王宝强公开“家丑”一事众说纷纭,各有各的说法。孰是孰非难以论断,但无论如何,相信法律应该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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