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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怎么办理

来源:范儿谷    阅读: 2.2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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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怎么办理,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汇缴书》及与《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怎么办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怎么办理1

办事说明:

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办理条件

1、单位需按月为全体在职职工缴存和代扣住房公积金;

2、单位往月有漏缴在职职工公积金的需补缴。

办理材料

汇缴书

一份

全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变更清册

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汇缴人员有变化时填写。

全称:《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

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填写

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怎么办理

办理流程

转账支票、现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的方式缴款,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汇缴书》及与《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

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变更清册》中相应栏目一致。

(3)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转账支票(或现金送款簿)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4)单位可同时办理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的多月份连续汇缴。

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1)单位填制《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传真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

(2)单位将应缴存款项汇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汇款单中收款人栏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银行及账号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收款银行及账号,并在汇款单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汇款后与管理部上报的《单位汇款备查簿》核对,无误后计入单位暂存款。

(4)管理部通过系统查询已收款后,通知单位。单位持《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有变更的还需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两份,到管理部办理汇缴分配,将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账户。

(5)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单位填制的《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一份由管理部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管理部留存。

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怎么办理 第2张

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对于已开通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其所属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单位与管理部签署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委托银行收款缴交住房公积金协议》。

(2)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3)协议签定后,管理部在系统中为单位办理委托收款登记。

(4)单位每月定期与管理部做委托收款确认,包括:无人员变更的做无变更汇缴确认,有人员变更的,单位报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按约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汇总委托收款信息,办理银行托收。

(6)收款成功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款结算凭证》收款联,将托收款项计入单位暂存款。

(7)管理部查询收款成功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将汇缴金额计入个人账户,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

(8)对于托收未成功的单位,管理部通知单位收款失败,重新办理托收手续。

支取住房基金汇缴住房公积金

(1)单位可以支取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交存的单位住房基金,作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2)单位填制《住房基金支取书》,加盖住房基金预留印鉴,到住房基金开户管理部办理住房基金支取。

(3)管理部住房基金接柜人员打印机制《住房基金支取书》,转交公积金接柜人员。

(4)管理部公积金接柜人员凭内部转来的《住房基金支取书》将转账金额录入系统,计入单位暂存款,打印《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

(5)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连同个人缴存部分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汇缴,转账支票的金额与《住房基金支取书》的金额之和应等于本次汇缴金额。

(6)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上述两次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及《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

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怎么办理 第3张

市级财政统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采用财政拨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管理部开设财政拨款专户后,将汇缴信息上报财政。以后汇缴月份如有人员变更应在指定时间将《变更清册》报到管理部。

(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单位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

(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

(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分别计入各单位暂存款。

(6)管理部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打印《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7)同一单位既有财政拨款又有单位自筹的,单位应填制自筹部分的《汇缴书》和《变更清册》,并按照其他汇缴方式单独办理。

区县财政拨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1)财政将款项汇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并向管理中心会计处提供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及电子数据。

(2)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汇款后,与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及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分别计入单位暂存款。

(3)管理部通过系统查询收款信息后,通知单位,单位持《汇缴书》,有变更需填写《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对于还需按差额缴款的单位另持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汇缴分配,计入个人账户。

(4)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打印《汇缴书》及《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怎么办理2

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540元执行。

缴存账户:

1、单位账户

单位账户开户登记条件

单位经办人依照就近和便利的原则,到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手续。新设立的单位须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

2、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设立条件

1、职工所在单位已经办理缴存登记。

2、职工还未设立有任何住房公积金账户。

缴存比例

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怎么办理 第4张

月缴存额

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下限如下:

若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额上限为6668元(职工3334元,单位3334元),下限为528元(职工264元,单位264元);

若缴存比例为11%,月缴存额上限为6112元(职工3056元,单位3056元),下限为484元(职工242元,单位242元);

若缴存比例为10%,月缴存额上限为5558元(职工2779元,单位2779元),下限为440元(职工220元,单位220元);

若缴存比例为9%,月缴存额上限为5002元(职工2501元,单位2501元),下限为396元(职工198元,单位198元);

若缴存比例为8%,月缴存额上限为4446元(职工2223元,单位2223元),下限为352元(职工176元,单位176元);

若缴存比例为7%,月缴存额上限为3890元(职工1945元,单位1945元),下限为308元(职工154元,单位154元);

若缴存比例为6%,月缴存额上限为3334元(职工1667元,单位1667元),下限为264元(职工132元,单位132元);

若缴存比例为5%,月缴存额上限为2778元(职工1389元,单位1389元),下限为220元(职工110元,单位110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怎么办理 第5张

月缴存额上限范围:

1389元≤2020年度北京公积金职工月缴存额上限≤3334元

1389元≤2020年度北京公积金单位月缴存额上限≤3334元

2778元≤2020年度北京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6668元

月缴存额下限范围:

110元≤2020年度北京公积金职工月缴存额下限≤264元

110元≤2020年度北京公积金单位月缴存额下限≤264元

220元≤2020年度北京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528元

注: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怎么定?以北京为例,按上一年度北京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2019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按12%比例缴存,若小张月平均工资为3万元(超过了27786元),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只能是6668元,而不是按3万元计算的7200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怎么办理3

办事说明

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

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补缴书一份

全称:《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补缴清册一式两份

全称:《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补缴说明一份

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怎么办理 第6张

通过转账支票补缴

1、单位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补缴书》、《补缴清册》及与《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补缴,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补缴书》、《补缴清册》、转账支票。

3、补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补缴清册》、补缴说明、转账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4、若出现支票金额与《补缴书》金额不一致的情况,管理部接柜人员还需打印《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此时机制《补缴书》下方注有“该《补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共同构成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字样。管理部接柜人员盖章后,一份与机制《补缴书》一同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机制《补缴书》、《补缴清册》、补缴说明、转账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怎么办理 第7张

通过市级财政统发方式补缴

1、单位将补缴人员信息填制《补缴清册》,并在指定时间报到管理部。

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补缴清册》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

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

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为各单位作补缴分配。

6、管理部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单位填制的《补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采用其他缴款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比照汇缴相应缴款方式办理。

办理地点

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业务网点

办理时间

当天完成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需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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