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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五年级学生跳楼 孩子的教育模式值得反思

来源:范儿谷    阅读: 1.2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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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门五年级学生跳楼,在老师面前受了委屈不敢反抗而是采取最极端的方式,关于 孩子的教育模式值得我们反思。我们在教育孩子的时候有没有给孩子理直气壮的自由,有没有给他顶嘴反抗的权利,我们日常是否过于专制不给孩子反驳的机会导致孩子受到委屈不敢反抗而采取极端的方式。

江门五年级学生跳楼 孩子的教育模式值得反思

新华网江门12月18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邱明 冯璐)因被怀疑偷窃老师的2000多元钱,广东江门的小学五年级女生小吴跳楼以证清白,所幸暂无生命危险,警方事后调查证实小吴并无盗窃行为,“失窃”实为老师忘记放钱位置。记者赶赴当地调查发现,小吴目前尚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涉事老师已被停职,校长主动提出引咎辞职,行政问责处理程序仍在进行中,然而此事引发的风波远未平息,老师、学校该承担何种责任并无定论,学校生命、安全、挫折抗压教育的缺失,引发各界反思。

失窃“乌龙”导致学生跳楼证“清白”

17日下午,阴雨湿冷。江门市人民医院12楼重症监护室门外,吴妈妈杵着拐杖,缓缓移步。尽管一门之隔,她与病房内的女儿小吴却不能相见,“事发以来我都没见过女儿,只能偶尔通过监控视频看一下”。

今年10岁的小吴是江门市江海区江南小学五年级学生,11日下午5时16分左右,她从教学楼五楼一跃坠落,只是为一项“莫须有”的怀疑“自证清白”。

事情的起因却竟是其音乐老师“自导”的失窃“乌龙”。据江海区公安分局通报,10日下午音乐课上,老师谭某安排小吴到办公室拿歌谱,放学后发现在办公桌左手抽屉最下面一格里存放的约16000元现金少了2000多元;第二天,学校调查怀疑小吴偷了钱并报警,然而当晚11时30分许,谭某却发现“被盗”的现金放在其左手抽屉最上面一层。警方调查证实,小吴不存在盗窃行为。

“应该是由于其疏忽大意,没记起是和其它14000多元现金分开放的,所以误报了警。”谭某向警方表示。

这一疏忽酿成的恶果难以挽回。据江门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荣永璋介绍,小吴伤情严重,全身多处骨折,尽管治疗后肺部、腹部、下肢情况都有好转,右手也可以活动,但需受伤较重的骨盆稳定后才能手术,而且“有可能留下后遗症”。

征得医生和吴妈妈同意后,记者从监控视频看到,小吴面色苍白地躺在病床上,不时喊疼,当医护人员帮助挪身时,更痛苦不堪地大叫。

“女儿上午在电话里哭着和我说,幸亏当时是脚先着地,如果是头先着地,肯定就没命了。”吴妈妈告诉记者,最怕的就是女儿留下后遗症,她和丈夫都是残疾人,“女儿不能和我一样,靠拐杖过一辈子”。

涉事老师该当何责?派出所说是“自杀”?

当地通报说,事发学校“在工作方面有过错”,对事件“要负起相应责任”,直接责任老师已被停职,该校校长16日主动提出引咎辞职,江海区教育局已成立调查小组,行政问责处理程序仍在进行中。

然而事过近一周,涉事校方和老师究竟承担何种责任,当地并无定论。

记者注意到,在警方通报中,学校在11日11时许第一次报警之前,就已自行进行调查,并怀疑小吴盗窃,找她进行了解,而警方当时未发现可疑情况,也未发现小吴有盗窃行为。

没有通知家长,擅自对未成年人进行当众“调查”已属侵权违规,但更严重的是,在警方调查都未认定的情况下,吴妈妈说,当天中午和下午放学后,小吴仍被班主任刘某和谭某“关在办公室盘问”,中午刘某有电话告知要“留堂”,但未回答原因,下午5时左右更在电话里直接说,“你女儿偷了2000块钱”,然而没等她赶到学校,悲剧已经发生。

吴妈妈说,小吴告诉她,当时老师说承认了就没事,就以为承认了就可以回家,不会告诉家长,于是违心承认,没想到学校反而报警,很害怕要坐牢,才想到以跳楼“证明清白”,“女儿说从小到大没一个人这么逼过她,逼得顶不住了”。

有江南小学的学生告诉记者,在跳楼发生之前,自己对小吴偷钱的消息就有所耳闻。吴妈妈认为,学校、老师没告知家长就调查认定女儿盗窃,导致跳楼,要承担法律责任。当地也有市民表示,学校和老师的行为不仅仅是违反工作规定,更涉嫌诽谤名誉、非法限制未成年人自由。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慧婷认为,未成年人心理发育并未成熟,对外界刺激的承受能力有限,学校没有及时通知家长,使得熟悉小吴个人情况的家长没有机会对其及时进行引导和教育,丧失了避免悲剧发生的可能;小吴从学校五楼坠下,说明该校的建筑及其有关设施不符合管理和保护义务的要求,该校未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涉事老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也存在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的行为,因此学校和老师在此次事故中有明显过错,其行为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依法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但记者了解到,当地并未对涉事老师的刑事责任开展立案调查。江南派出所副所长石光涛说,小吴是自杀,因此目前并不涉及刑事案件,学校和老师的具体责任,由教育部门调查认定;而学生在校时,老师代为履行部分监护人责任,“监护人了解情况,不好说是非法拘禁,家长也没有向我们报案”,而是否涉及诽谤或侵犯名誉,也需要监护人报案或提起诉讼。

谁来告诉孩子理直气壮地证明清白?

记者17日到江南小学采访时,有正在等待学校开门的小学三年级学生告诉记者,听说那个吴同学学习很差,老师才会首先怀疑她,事件发生后,老师安排我们不要再聊吴同学的事情,也着重讲了一些心理辅导的东西,但此前没有专门的心理课讲过这些东西。还有一名学生家长也表示,听小孩讲那个小吴平时学习等方面不是很好,可能这样比较容易引起老师的怀疑,老师处理的方式确实也不太妥当,不过自己孩子成绩好,不担心这些问题。

“学生还在一个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期,在受到无端怀疑后,以付出自己生命的代价来获得清白。”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学校和家长不应该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更应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的一部分,特别是遇到委屈的抗挫能力,理直气壮地维权,而不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为什么孩子在老师面前受到委屈的时候,不敢反抗,不敢理直气壮地说“我没偷”,也许是教育更应反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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