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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子买婚房欠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来源:范儿谷    阅读: 1.3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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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买婚房欠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当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是需要算清楚来的,这样才不会有那么多的矛盾。以下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为儿子买婚房欠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的资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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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子买婚房欠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该司法解释规定不是实体法规则,而是诉讼证明上的推定规则,如借款人配偶能够证明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不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本案中,被告女士的丈夫已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其与原告间不存在借款合意,故法院认定该债务为女士个人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般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即采取推定制。近年来,这一规定的合理性颇受质疑,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从今年1月18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要“共债共签”或一方事后追认,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里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主要包括正常的衣食消费、日用品购买、子女抚养教育、老人赡养等各项费用。本案中,两被告的儿子已成年,被告女士为儿子购房并非履行法定的抚养义务,故该债务并非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认定为女士个人债务,应由其一人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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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适用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除外。你向齐某姑姑借款时,与齐某已分居

而且,借款事先未征得齐某同意,事后亦未得到齐某追认,齐某也未参与借款洽谈,你与齐某缺乏借贷合意。你借款金额巨大,应由你们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同时,你为儿子购房并非履行法定抚养义务。你在婚姻关系解体之际向他人举债,主观上存在恶意。综上,20万元借款只能认定为你个人的单方债务,由你个人偿还。

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对外举债或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共同生产、经营而对外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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